01
高新企业培育
其实在肇庆是有很多扶持政策
给到广大的企业和创业者的哦~
未来,肇庆的洪荒之力不可估量
想在肇庆投资发展的
您不了解下这些创新发展(鼓励)政策就走宝了~
01
高新企业培育
1、经认定进入省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入库企业
①省财政按上一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5%的比例计算,最低30万元,最高300万元。
②市财政一次性补助10万元(对提交合格申报材料经市科技局审核报送到省参加入库评审的企业一次性奖补5万元,对通过省评审的入库企业一次性奖补5万元)。
2、已进入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库的企业首次通过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①省财政按上一年度企业应纳税所得额的5%的比例计算,最低30万元,最高300万元。
②市财政一次性补助30万元。
3、通过复审和重新认定的高新技术企业
市财政一次性补助10万元。
4、新落户我市的国家已认定且在有效期内的高新技术企业
市财政一次性补助30万元。
5、通过认定的广东省高新技术产品
市财政每一项给予1万元的补助资金,每个企业最高10万元。
02
孵化体系建设
1、获得市新增孵化面积补助的孵化器
省财政按不超过市级补助额的50%给予补助,每家最高不超过200万元。
2、评价结果珠三角地区为A等级,获得市财政补助的
省财政按照不超过市级财政补助额的50%给予补助。
3、孵化器内创业投资失败项目的创业投资机构
省财政按项目投资损失额的30%给予补偿。市财政按项目投资损失额的20%给予补偿。
4、在孵企业首贷出现的坏账项目的金融机构
省财政和市财政分别按坏账项目贷款本金50%和40%分担损失,银行按坏账项目贷款本金10%分担损失。省财政单个项目的补偿金额不超过200万元。
5、认定为国家、省、市级科技孵化育成载体
国家级:奖补100万元。
省级:奖补50万元。
市级:奖补30万元。
03
研发机构建设
1、认定为省级的新型研发机构
省财政对上年度非财政经费支持的研发经费支出额度给予不超过20%的补助,单个机构补助不超过1000万元。
2、认定为省级的新型研发机构
市财政给予一次性80万元的奖励,并按照该研发机构不超过近3年投入科研仪器、设备和软件购置经费20%的比例,给予一次性不超过300万元的扶持资金。
3、新认定为国家、省、市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或实验室的企业
国家级:市财政给予一次性200万元奖励。
省级:市财政给予一次性50万元奖励。
市级:市财政给予一次性30万元奖励。
04
发明专利创造
1、获中国专利金奖、中国专利外观设计金奖
省财政每项奖励100万元;市财政每项奖励30万元。
2、获中国专利优秀奖、中国专利外观设计优秀奖
省财政每项奖励50万元;市财政每项奖励30万元。
3、获广东专利金奖
省财政每项奖励10万元;市财政每项奖励15万元。
4、获广东专利优秀奖
省财政每项奖励5万元。
5、获广东发明人奖
省财政每人奖励2万元。
6、PCT国际专利申请、国内发明专利申请、发明专利维持7年以上
市财政每项资助5000元。
05
核心技术攻关
1、年度开展研究开发活动,并备案研发费加计扣除的企业
①省财政以税务部门认定的上一年度企业研发费支出为基数,500万及其以下部分按10%奖补,500万元以上部分按5%奖补(近两年)。
②市财政以省上一年奖补我市企业的金额为基数,按一定比例配套奖补。
2、重点支持中小微企业向高校、科研机构、科技服务机构等单位及大型科学仪器设施共享服务平台购买科技成果或研发、设计、咨询、检验检测、信息等科技服务的费用,以及为建立研发机构而购买研发设备等活动所产生的费用
①省财政按与当地实际发放补助经费比例不超过1:3的额度给予配套支持。
②市财政补助由企业按年度服务合约、支付证明等金额进行申报,企业科技创新实际支出额应不低于申领创新券金额的3倍。
06
企业技术改造
1、按照粤府办〔2014〕51号要求开展技术改造且取得新增财政贡献的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按企业技术改造对财政贡献增量额度中省级分成部分的60%、地市级分成部分的50%、县级分成部分的40%对企业进行事后奖补,奖补总额不超过企业技术改造固定资产投资总额。
07
人才队伍建设
1、入选珠江人才计划的创新创业团队
省财政给予每个团队不低于1000万元的资助资金:市财政按省扶持资金的50%予以配套扶持。
2、入选珠江人才计划的领军人才
省财政给予每人不超过600万元的资助资金;市财政按省扶持资金的50%予以配套扶持。
3、入选肇庆市引进西江创新创业团队
按档次资助100-1000万。
4、入选肇庆市引进西江领军人才
资助100-300万。
08
科技金融结合
1、首次在沪、深交易所的主板、中小板、创业板上市,募集资金投资本市的
市财政按募集资金规模五个档次给予300-700万元的奖励。
2、成功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并将所募集资本投资本市的企业
市财政奖励300万元。
3、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
市财政奖励200万元。
4、设立中小微企业应急转贷资金,安排总规模2亿元资金,用于对银行审核符合续贷条件的企业提供转贷周转资金
市财政转贷资金使用前5天的日综合费率为转贷资金额的0.2‰,第6日起综合费率为转贷资金额的0.3‰。
5、市政府每年安排2000万元,建立风险补偿资金池,用于合作银行对中小微企业融资过程中发生风险损失的补偿
市财政合作银行对能提供抵质抵押物的企业,单笔贷款金额争取可达抵质押物评估价值对应银行标准抵押率的2倍,单笔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600万元。合作银行对未能提供抵质押物但符合信用要求的企业,单笔贷款金额一般不超过300万元。
单个企业列入市风险补偿资金支持的贷款合计不超过1000万元(已归还的贷款不计算在内),并且不超过市风险补偿资金总额的20%(以发放贷款的前一个月底市风险补偿资金账户余额计算)。
每笔贷款期限最长不超过1年;到期企业如需续贷,需按程序重新申请。
6、成立我市规模2.5亿元的重大科技专项创业投资基金;环保科技创投基金;天使投资基金;在创新创业引导基金下分别设立主导产业发展子基金
市财政支持引导环保技术研发机构和环保型企业集聚发展;支持初创型等企业发展;成立产业基金,重点支持新能源汽车产业、先进装备制造业、节能环保三大主导产业发展。
这么多创新发展的扶持政策等着您~
您还不来肇庆了解一下?
资料来源:肇庆市科技局
肇庆市商务局编辑部